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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違法行為的依據是什麽?
判斷違法行為的依據如下:

1,肯定是違反法律的。

2.違反法律必須是不同程度地侵害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

3、違法壹般必須有行為人的故意或過失。原則上是構成違法行為的過錯。但如果沒有過錯,法律規定要承擔法律責任,還是應該承擔的。

4.違法者必須具有法律責任或法律行為能力。

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如下:

1,肯定是違反法律的;

2.違反法律必須是不同程度地侵害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

3、違法壹般必須有行為人的故意或過失;

4.違法者必須具有法律責任或法律行為能力。

違法行為分為行政違法、民事違法和刑事違法。依據是其行為是否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判斷違法行為是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還是刑事違法行為,主要看違法行為主體是否違反行政法律規範、民事法律規定或刑法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強奸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應當負刑事責任。

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開展專項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