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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下來後還錢的過程
判決下來後沒有法律程序還錢。如果在判決規定的時間內不還錢,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

如果欠錢,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準備材料:(1)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書應當載明申請執行的原因、事項、執行對象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知道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申請執行人書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人民法院的接待人員應當將口頭申請制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名或者蓋章。(2)生效法律文書復印件。(三)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四)權利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權利承受證明。(五)其他應當提交的文件或者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 *當事人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