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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在行政訴訟中要求賠償訴訟費嗎?
法律分析:律師費通常由委托人支付,通俗地說,誰請律師誰付錢。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合同當事人已經約定了律師費的主題,或者在商標權和專利權等壹些知識產權案件中,如果原告在起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和制止侵權行為而產生的律師費,法院可以判決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此外,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期間,律師費用的訴訟請求壹般會得到支持。因此,在擬定合同時,合同雙方可以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甚至詳細規定律師費的承擔方式和標準。在起草此類違約條款時,必須特別註意明確說明“律師費”。原告起訴時必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支付律師費的證據。不過,具體的支持金額將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的性質,法院通常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而不是全部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原告請求被告承擔檢驗鑒定費、合理律師費等訴訟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