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自殤,醫務工作者,沒有違法。而是違法行為。對於離毀、危重病人,醫院和醫生都違反了自己的合同義務和法律義務,都應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這就構成了兩種民事責任的競合。
2.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壹條。
醫療機構應當立即搶救危重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二十四條
對病情危重的患者,醫生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要拒絕急救。
第二,自滅會不會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沒有規定普通人自殘的法律責任。救死扶傷是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但只是停留在道德層面,沒有硬性的法律。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不應該過多幹預道德方面的事情,否則容易混淆道德與法律的關系,可能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
但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自取滅亡可能構成犯罪。比如特定身份的人,比如警察、消防員、軍人等。,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遇到他人人身危險而不予以幫助,可能涉嫌不作為瀆職。另外,先行為義務帶來的救助義務,比如成年人帶未成年人去危險的地方,使其處於危險之中,在這種情況下,成年人有救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