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普通道路亂停亂放,壹般是50元罰款不扣;
2、城市主幹道違法停車的,罰款100-150元,不扣分;
3、如果是在紅綠燈等交通路口違法停車,將被罰款200元並扣3分;
4.最嚴重的是停在高速公路上,占用應急車道,違法停車。罰款300元,扣6分。
主要的交通違法行為有哪些?
1,不在規定車道等待紅綠燈,這種行為壹般在出租車上比較常見;
2.開車時打電話。新規特別對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接打電話扣2分進行處罰;
3.闖紅燈。過去,闖紅燈會被扣三分。新規修改後,闖紅燈的處罰更加嚴厲,增加到記6分;
4、酒駕醉駕、醉駕除了扣分外,還要拘留6個月,罰款2000元以下。酒駕還會吊銷駕照,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考駕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停放在規定的地點。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劃定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條
任何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的規定,都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離開。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