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前檢查要求孕婦在規定時間內到醫院進行相應的檢查項目,有些檢查項目需要在去醫院時空腹進行。檢查時盡量穿寬松的衣服,放松,以免影響檢查人員的操作。
2.如果孕婦在產前檢查時出現身體不適的癥狀,壹定要向醫生說明家族史和病史。
3.檢查前壹天,如果需要驗血,壹定要註意飲食清淡。
4.如果產前檢查有異常現象,需要進壹步檢查或者夫妻雙方需要同時檢查1。孕期大部分檢查項目都不需要空腹。只有在懷孕24-28周的時候,做葡萄糖耐量試驗的時候,必須禁食,飲水8小時。通常考前壹天晚上12點以後,不吃任何食物和液體,早上8點就要禁食。2、血壓監測和體重監測,在監測體重時,盡量建議患者服裝除保持壹致,保證體重測量誤差最小;3.第壹次做產前檢查的時候,壹定要給醫生提供詳細的家族史和孕產史,這樣可以盡早識別和鑒別壹些遺傳病風險。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女職工懷孕期間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減少其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工作時間內安排壹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