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紡織品出口大國,出口退稅政策對振興紡織工業至關重要。近期國家不斷調整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有力支持了紡織品服裝出口。紡織業需要購買大量的棉、麻、絲,我國在棉、麻、絲的種植、收購、加工等方面制定了較為完善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增值稅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初級農產品可以免征;壹般納稅人購買農產品時可以按照13%抵扣進項稅。企業所得稅對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企業所得免征或減征,為紡織行業建設優質棉紗、棉布、棉紡織品生產基地和棉、麻、絲等農產品初加工提供政策支持。出口退稅自2008年下半年以來,國家對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進行了四次調整。2008年7月1日,部分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三個月後增加到14%;僅3個月後,國家就從2009年2月的1,將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上調至15%。從2009年4月1日起,國家將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6%。
法律客觀性: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紡織品、服裝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第壹
將部分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
將部分竹制品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具體商品名稱及稅號見附件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紡織品、服裝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第二
取消紅松籽、部分農藥產品、部分有機胂產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銀、鋅零、部分塗料產品、部分電池產品、碳陽極的出口退稅。具體商品名稱及稅號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