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未遂的量刑標準如下:
(1)實行終了的犯罪未遂造成損害的,基準刑可以比既遂犯減少20%以下;如果沒有造成損害,基準刑可以比既遂犯減少40%以下;
(2)犯罪未遂尚未完成,造成損害後果的,基準刑可以比已完成的犯罪減少30%以下;如果沒有造成損害,基準刑可以比既遂犯減少50%以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已經實施犯罪未遂,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有什麽區別?
1,發生時間不同。犯罪未遂發生在犯罪已經實施之後,在犯罪預備階段沒有犯罪未遂;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的失敗是由於行為人意誌以外的原因;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於自己的意誌自願放棄當時可以繼續進行並完成的犯罪,即可以不做;
3.行為結果不壹樣。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尚未實施;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完全放棄犯罪;
4.不同的刑事責任。對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