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系包括繼承、撫養和教育。根據法律,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不存在虐待或歧視。《民法典》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適用於繼父或繼母與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受撫養的繼子女可以在繼父母去世後作為第壹繼承人繼承遺產。
半路夫妻是否有贍養繼子女的義務?
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如果繼子女和繼父母之間存在撫養關系,那麽就存在撫養義務。另壹方面,如果雙方沒有形成贍養關系,那麽就沒有法律上的贍養義務。
撫養關系的認定在於繼父母再婚時繼子女是否成年,是否具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是否放棄長期生活並接受撫養教育。如果繼子女長期與繼父母生活在壹起,並在未成年期間接受他們的撫養教育,那麽壹般情況會被認為形成了撫養關系,將來會履行撫養義務。
綜上,1。當親生父母再婚時,孩子已經成年。繼父母和孩子之間不會有寄養關系。2.親生父母再婚時,子女未成年,但未與再婚壹方的親生父母共同生活。3.繼子女與繼父母* * *共同生活,繼父或繼母負擔繼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費或撫養費,可以認定為虛構的血緣關系,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在雙方之間產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壹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第1072條繼父母與繼子女,不得虐待或歧視。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適用於繼父或者繼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