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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養老金如何分配的司法解釋
相關法律沒有具體的分配方案,協商解決工傷死亡賠償比較好。配偶50%,子女30%,父母20%。核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得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法律分析

親屬撫恤金的標準為死者生前月平均工資,即每月40%。工亡待遇: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個月;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死亡職工生前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其無勞動能力並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余親屬30%,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用人單位支付的死亡賠償金應為工傷死亡賠償金,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其中供養親屬撫恤金為供養親屬(年幼子女、年邁父母等。)而不屬於繼承。喪葬補助費用於辦理喪葬費,按照誰辦理喪事誰負擔的原則。壹次性工亡補助金應屬於遺產,依法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壹)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六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職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因工不能勞動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殘疾職工在帶薪停職期間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壹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壹款第(壹)、(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