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損害後果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財產損失事故是指造成財產損失但未造成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傷害事故是指造成人員受傷但未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員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當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人和路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並協商處理損害賠償;如果不能立即撤離現場,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責任鑒定流程是什麽?
1,當事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
2、司法鑒定機構對委托人委托的事項進行審查;
3、通過審核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
4、通知鑒定時間;
5.進行鑒定並出具鑒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