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選擇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專業更能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二是根據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在自己的承受能力範圍內選擇律師;
第三,當事人可以直接去當地律師事務所,也可以在正規網站委托律師;
第四,委托律師後,簽訂代理協議,交費後,律師事務所開具發票。
離婚找律師要多少錢?
這個問題沒有統壹的標準,也沒有固定的答案,因為當事人的主張不同,案情復雜,事件發展。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我國離婚律師收費標準也不壹樣。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壹是所花費的工作時間;第二,服務的難度;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律師人數和律師的專業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情況;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6、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7.其他必要的辦案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離婚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婚姻法離婚
第三十壹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當婚姻登記處查明雙方確有意願,並已妥善處理了子女和財產問題後,就會出具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必須征得現役軍人的同意,但現役軍人壹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