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需要知道的八個知識點
1.正在準備涉外離婚的朋友,如果要在國內辦理離婚手續,只要有壹人無法回國,就只能通過訴訟離婚解決,委托訴訟代理人只能委托在國內執業的律師。
2.如果壹方在國外,可以直接委托律師離婚,不用回國。但是,委托書和意見書必須出具給法院。這些文件還必須經過當地公證處的公證,由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
3.如果外國當事人在中國,可以直接在辦案法官面前出示身份證明和出入境證明。有些法院不會需要妳辦理公證和認證手續,但有些法院會。
4.法院將要求不在中國的當事人出具法律意見,包括同意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如果要求或同意離婚,還會出具經過公證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書面意見。
5.在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問題上,中外有很大差異。壹般來說,未成年子女在國外由外方撫養,而在中國,他們由國內方撫養。
6.關於涉外離婚財產的分割,壹般建議協商解決。適用中國法律可以完全分割國內財產,但國外財產主要存在驗證問題。無法查證的,法院不予處理。
7.關於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的效力問題,如果我國與外國有雙邊司法協助條約,可以請求外國司法部門確認域外效力;如果與中國沒有雙邊司法協助條約,或者外國司法部門不確認其有效性,則必須在國外重新進入司法程序才能解除婚姻關系。
8.中國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時應提交的材料:
書面申請:應當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地址、作出判決的國家的法院、判決結果和時間、被傳喚和應訴的情況、申請理由和請求。
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原件及其經認證的中文譯本。
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未載明生效日期或者時間的,還應當出具判決已經生效的證明。
原告作為申請人提交相關文件,證明被告已被外國法院依法傳喚出庭。
被告為申請人的,還應當提交應訴通知書和出庭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