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必須在公證處公證。申請辦理遺贈公證,必須本人到住所地或者遺贈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並提交相應材料。
辦理遺贈公證,應向公證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1,贈與人和受贈人的身份證明;
2.受贈人為單位的,應當提供該單位的資質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3.遺贈協議草案;
4.遺贈財產所有權的證明。如房屋產權證、銀行存折等。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擴展數據: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