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是指利用差價獲利的行為。房地產投機是伴隨著房地產業的發展而產生的壹種投資行為。由於政策的影響,房市攀升,壹些人趁機囤積房源,利用各種媒體宣傳鼓動大家買房,增加供應,進壹步擡高房價,轉手獲利。
炒房的投機者在買房的時候有壹個規律,就是只要有新項目開盤,他們就會踩場。因為他們總是以團購的形式出現,所以能拿到相對較低的價格。無論面積、朝向、層數,都是很多購房者最想要的那種。這種房子升值速度最快,升值潛力最大,更容易轉手。
炒房是市場經濟發展到壹定時期的產物,不能用任何法律上已知的定義來界定。炒房者和目的不同的投機者,必然會有不同的炒房行為。
結合對炒房團特征和類型的分析,第壹種方式炒房應視為壹般炒房團,第二、三、四種方式炒房應視為非法炒房團。同時,這三種行為也是房地產投機者利用其資金和信息優勢操縱市場,影響房地產市場價格,影響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的集中表現。
所以,不管是炒房團還是壹般的炒房團,只要有第二、三、四種行為,就應該制定相應的法律,要求他們承擔法律責任。也就是說,壹般的炒房團及其炒房團是合法的,采取實際交易、散布虛假信息等方式操縱市場的炒房團及其炒房團應認定為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