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審理詐騙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
第壹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認定為“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
相關法律概述如下:
1.詐騙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詐騙數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詐騙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