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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但沒有過戶,原房主有權拿回房子嗎?
如果房子出售後沒有過戶,妳想收回房子,也就是妳不賣了,妳可以收回,但這構成了違約,妳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分析

房地產轉移手續: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相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房地產買賣合同、(按規定應提交經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書、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或房地產分割協議;已經設定抵押權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強制移送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非法人企業、組織轉讓房地產的,應當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讓的批準文件;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繳納地價的證明;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當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繳納土地價款的證明;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當報相關主管部門批準;拆遷補償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房地產* * *有人同意轉讓的書面意見;收購、兼並企業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國有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分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房地產交易的程序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原業主違約或不履行合同,則需要賠償相關違約金。雙方達成協議的,應當履行合同義務,並按規定程序辦理房地產過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