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將置換工作與散戶培訓相結合。
在實踐中,普遍存在的現象是,大多數卷煙零售商對煙草相關法律法規不充分了解或對許可證不夠重視,守法意識淡薄。
因此,要註意補錄與培訓相結合,盡量做到“壹證壹培壹戶”。
同時,要合理安排培訓人員和培訓內容,使培訓內容生動、貼近實際,確保培訓效果,提高零售商的自律性和參與卷煙打假的意識。
三是將置換工作與信息收集相結合。
以換證為契機,進壹步完善零售客戶的信息和圖像采集,確保零售信息的完整性。
四是將換證工作與無證戶整治相結合。
每發行壹張新證,必然會產生壹批無證戶。
要為不合格戶做好換證工作,勸導其退出卷煙經營;對勸導無效且拒不退出的,將聯合工商部門進行集中清理整頓後更換。
五是將換屆工作與廉潔自律、政務公開相結合。
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公示換發許可證的條件、程序、時間和地點,嚴格依法辦事,廉潔自律。
壹旦發現“人證”“關系證”現象,應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如此,零售許可證換發工作才能真正實現陽光操作、提高效率、規範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