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喪假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休假。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壹至三天的喪假。職工在喪假期間享受帶薪休假,即工資照常發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喪假有三條規定。詳情如下:
1.員工本人結婚或員工的直系親屬,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壹至三天的婚喪假;
2.如果員工結婚時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而員工在其他地方的直系親屬去世,他們需要自己去其他地方安排葬禮,則可以根據距離給予休假;
3.喪假壹般不得超過5天。
喪假工資條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簡單地說,員工在葬禮期間是帶薪休假的。
關於喪假範圍的規定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差旅費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也就是說,勞動法規定的喪假範圍是直系親屬。目前,直系親屬僅限於父母、配偶和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