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地鐵站安檢員不能做,因為他們有犯罪記錄。違法記錄和犯罪記錄都不會被消除。人們通常所說的“前科”壹般是指有犯罪記錄,即有犯罪記錄和犯罪前科。刑事處罰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和法院找到。判緩刑也可以在司法局查到。行政拘留是壹種行政處罰。當地公安機關將保存行政處罰記錄的相關檔案和信息。中國沒有前科消滅制度,這些記錄將伴隨當事人壹生,但記錄不對任何人開放。只有當司法機關或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時,才會在報經主管部門審批後對外提供。不向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服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未來的生活影響不大,而犯罪記錄則會對當事人及其子女產生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壹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簡易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內作出決定,可能判處的壹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變更管轄的,審查起訴期限從變更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