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法律支持者?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這裏的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在中國,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法律關系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1,父母與子女關系的自然血親,包括父母與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
2.法律規定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親關系,包括養父母和養子女,以及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和繼子女。扶養人的範圍僅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和有扶養能力的孫子女,不包括兒媳和女婿。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喪偶女婿對嶽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為第壹繼承人。我國法律鼓勵喪偶兒媳贍養公婆和喪偶女婿贍養公婆贍養是指提供生活所需,特別是當子女在物質上和生活上幫助父母時。兒媳對公婆的遺產沒有繼承權,所以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