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兼職不需要交押金。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此,兼職工作不需要繳納押金。雇主向工人收取押金是違反規定的。用人單位需要在壹定期限內將押金退還給勞動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並索要擔保。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扣押勞動者身份證等證件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並處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兼職工作可以分為哪些種類?
兼職工作可分為以下幾類:
1,為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不定期的技術或信息咨詢服務,即咨詢服務;
2.定期為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兼職勞動;
3.為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全日制勞動,即勞動者因出現特殊情況而保留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但不再提供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