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普通話”壹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訪問日本,日本人向他建議中國應推行普通話教育以統壹語言。談話中提到了“普通話”這個名字。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在日本留學時,與留日學生組織了壹次“演講聯絡會”,並擬定了壹本小冊子,其中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
1906年,研究切塊字的學者朱在《江蘇新語》壹書中將漢語分為“漢語”(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對“普通話”給出了明確的定義。
後來,瞿秋白等人也提出了“普通話”的設想。20世紀30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外的戰爭》壹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絕不限於創作壹些新的詩歌小說和戲劇,而應該為中國建立壹種現代的普通話口音。”
“現代普通話的新漢語言應在中國各地習慣使用,具有現代‘人話’,多音節和結尾”,他與茅盾爭論普通話的實際含義。
自五四運動以來,北京語音的地位在白話文運動、通俗語言運動和普通話運動中得到了確立和鞏固。1949年新成立的北京中央政府決定將現代標準漢語從普通話改為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