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在沒有醫生處方的情況下向消費者銷售處方藥會受到什麽處罰?
親愛的,很高興為您服務_ _零售藥店無醫師處方向消費者銷售處方藥處罰辦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未按照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分類管理條例的要求銷售處方藥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根據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起草的《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於2065438+2009年9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過修改完善,形成了《藥品交易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現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藥品零售企業1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的;2.以購買藥品作為贈品或者購買商品作為贈品的方式向公眾贈送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3開貨架賣處方藥。存在上述三種情形之壹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壹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前,藥品零售企業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處罰是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3000元罰款。可以看出,這個《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比以前更嚴,處罰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