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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提供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
計算勞動合同。雖然勞動者手中沒有勞動合同,但如果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者應當按照合同內容履行義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給員工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先向公司索要,如果公司不給,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法律分析

不給員工勞動合同就不可能簽訂勞動合同。雖然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未交付給勞動者,違反了法律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權益。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必須由雙方持有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勞動者有權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拒絕提供,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饋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單位向他提供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對合同雙方既是保障又是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督促雙方正確行使權利、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穩定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第八十壹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