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單位有著悠久的歷史。在古代,各國都有自己的計量單位。中國古代的重量單位,鈞:三十斤為壹鈞;十幾尼重壹銖,二十四銖壹兩,十六磅。中國有特定的計量單位,例如世界上的千克和噸,美國和英國的磅等等。
國際標準單位中沒有“斤”,這是中國的單位。其次,“斤”和“千克”等單位顯然是質量的物理單位,但絕不是重量單位。請弄清楚質量和重量的區別。
再次,從法律和生活的角度來看,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斤”“公斤”等單位可以在各種場合作為質量單位,質量=重量,在法律上是等價的,具有法律效力。換算:1千克=2千克,1千克=500克。
古代重量單位的歷史
中國最早的重量單位是彜族陶器上的鏟子和制服,就像古代亞述人使用的錫克爾和米納單位壹樣。Sikel有兩個標準,壹個重十七厘米,另壹個重十八厘米。
後來腓尼基人和希伯來人采用了這種單位,出現了各種標準。五十謝克爾等於壹米,六十米等於壹塔蘭通。這種平衡系統從巴比倫傳到希臘,但希臘不同地區的塔蘭頓是不同的。
戰國時期只有兩種重量單位,即斤和厘,壹斤為十六兩。壹壺二十二。根據當時文獻中的記載,這兩個單位被誤用了。
難以解釋的是,這兩個單位似乎與盧和連沒有正式聯系。盡管後來人們將這些單位與泰銖聯系起來,但所有四個單位都變成了泰銖或二的倍數。但是在甲骨文和殷周之間的銘文中,似乎沒有銖和兩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