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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42條的規定是什麽?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四十二條的規定是什麽?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婚姻、重婚和家庭暴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為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而制定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產。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2.《民法典》的七項基本原則是什麽?

1,民事主體平等原則。我們常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民事主體地位平等,平等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2.自願原則。公民參與民事活動是自由的,不受任何支配。如果壹方受到強迫或欺騙,其參與的民事交易和民事法律關系存在壹定程度的瑕疵,那麽壹方可以向法院起訴撤銷相應的民事行為。

3.公平原則。雙方確立的權利和義務應當合理、公平。

4.誠實守信原則是立身之本,是民事活動應遵循的黃金法則。

5.公序良俗原則。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守良好的風俗習慣、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

6、綠色節約原則。保護環境已經成為壹門學問,也是壹項國策。民事活動應當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不提倡浪費和破壞環境。

7.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民事主體在參與民事活動時應當正當行使權利,不能濫用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