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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患者家屬,我有權利及時查看病歷嗎?法律依據是什麽?
作為患者家屬,他有權及時查看病歷。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他是病人的近親屬,他有權查看病歷。

法律分析

如果醫院不讓家屬看案,原告應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並按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和證據副本,並提交準備好的材料。(2)在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起訴狀後,負責立案的法官將仔細審查。如果符合立案條件,他會立即將相關信息輸入微型計算機,並在院長批準後立即向原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交納訴訟費通知書》。(3)經審查決定立案的,立即排期。在壹審民事案件中,應當為當事人提供證據預留30天,在二審民事案件中,應當為當事人提供證據預留10天。(四)日程確定後,立案庭應立即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或快遞傳票;需要直接送達的,由立案庭送達法警隊執行。(五)交納訴訟費。當事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預交訴訟費通知書》後,應當在七日內到法院中國農業銀行收費處繳費。(6)當事人應立即憑加蓋中國農業銀行收訖章的《人民法院訴訟費預交通知書》換取訴訟費專用票據。家庭成員可以查看醫院醫療記錄,甚至進行復制。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病歷、住院病歷、體溫單、醫囑單、化驗(檢查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和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第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提出的復印或者查閱病歷的申請,並按照規定提供病歷復印或者查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