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調查局:美國聯邦調查局的任務是調查違反聯邦犯罪法的行為,支持法律,保護美國,調查來自外國的情報和恐怖活動,在領導層和法律中實施這些行為,為聯邦、州、地方和國際機構提供協助,並在回應公眾需求和忠於美國憲法的前提下履行職責。
最初,只有幾起犯罪屬於調查局的管轄範圍。如土地欺詐、國家銀行欺詐、反壟斷犯罪和跨州犯罪。但在接下來的幾十年裏,新的法律擴大了聯邦政府對全國犯罪的調查範圍。
現在,每次美國聯邦調查局調查情報信息時,都會將其提交給適當的美國律師或美國司法部官員,由他們決定是否批準起訴或采取其他行動。其中,美國聯邦調查局在反暴行、毒品/有組織犯罪、外國反間諜、暴力犯罪和白領犯罪方面享有最高優先級。
Cia: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也是中央情報局局長。他負責管理整個美國情報界的活動。該局分為四個主要部分,每個部分由壹名副局長領導,下設六個辦公室,由局長和副局長直接領導,分別是總審計局、局長辦公室、平等就業機會辦公室、人事局長辦公室以及政策和規劃局長辦公室。四個主要組成部分是:管理辦公室、行動辦公室、科技辦公室和信息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