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國際技術轉讓法
國際技術轉讓法
國際技術轉讓法是國際經濟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調整壹國之外有償技術轉讓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為促進技術的正常轉讓和發展,推動各國在技術轉讓領域的合作,促進國際技術的成長,聯合國有關文件確立了相關原則。

1974年5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宣言》中指出:“中國的發展要有取得現代科學技術成果的偉大途徑,促進有益於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轉讓和建立自己的技術,並按照適合於它們的經濟方法和程序進行。”

聯合國大會於02年2月1974 12日通過的《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也規定,各國應促進國家間的科學合作和技術轉讓,並適當照顧壹切合法權益,包括技術持有者、提供者和接受者的權利和義務。在討論《聯合國國際技術轉讓行為準則》草案的過程中,以77國集團和蘇聯東歐國家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指出,判斷是否是國際技術轉讓的標準應該是轉讓方和受讓方是否在不同的國家,轉讓的技術是否跨國界流動。此外,如果轉讓方和受讓方在同壹個國家,且其中壹方是外國公司控制的外國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公司,則該技術轉讓仍屬於國際技術轉讓。

國際技術轉讓法或國際技術貿易法是指調整跨國技術轉讓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這部法律有以下特點:

(1)調整對象是跨國技術轉讓關系。

(2)國際技術轉移的主體很多,包括國家、國際組織、法人和非法人經濟組織以及自然人。

(3)國際技術轉讓法的淵源包括國內法和國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