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警服肩章怎麽佩戴?
警服肩章怎麽佩戴?
法律分析:穿制服時佩戴硬肩章、警告標誌和胸章;穿著標準襯衫打著標準領帶。左胸佩戴警告標誌,右胸佩戴徽章。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例》

第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予以辭退:

(壹)逃往國外或者非法出境,違反規定在國外停留的;

(二)參與、包庇、縱容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活動的;

(4)告知犯罪嫌疑人;

(五)私自容留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條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第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壹)故意違反辦案、撤案、逮捕、移送起訴規定的;

(二)違反規定被采取刑事拘留、變更、撤銷、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刑事強制措施或者行政拘留的;

(三)非法剝奪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的。

(五)違反規定延長羈押期限或者變相羈押他人的;

(六)違反規定采取通緝措施或者擅自使用偵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

第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壹)違反規定對在押人員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的;

(二)擅自安排在押人員與其親友會見,擅自為在押人員或者其親友傳遞物品、信件,造成不良後果的;

(3)指派壹名被拘留者照顧被拘留者;

(四)私自將被羈押人帶出羈押場所。

有前款行為並從中受益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