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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考試和司法考試有什麽區別?
法律考試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

法律考試的全稱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司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

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以及政府部門從事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裁決工作的人員,應當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只有通過部門考試和法律考試後,您才能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以獲得擔任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和律師的資格。此外,新從事行政裁決工作的人員還必須通過部門考試或法律考試。

法考和司法考試是壹回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依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等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以及《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法語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中國人民和司法部公布。

考試合格者由司法部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被評為“最具含金量的十大職業資格證書”,也是法律行業“最具含金量的證書”,更是行業必備的入門證書。

2002年至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時代,簡稱“司考時代”,官方稱之為“國家司法考試”,簡稱“司法考試”和“司考”,而外行人壹般稱為“司法”。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都需要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