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公民在面對公共利益、公民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權利和其他權利時,都有權對不法侵害進行必要的損害。正當防衛作為公民的權利,並不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後手段。即使公民有條件避免不法侵害或者求助司法機關,公民仍然有權實施正當防衛。換句話說,相關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不僅是不得已的緊急措施,而是鼓勵公民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積極手段。正當防衛是針對不法侵害的正當合法行為。不僅對社會沒有危害,反而對社會有益,所以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支持和鼓勵。正當防衛在壹定條件下可以對加害人造成傷亡,對加害人的損害壹般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因此,公民行使正當自衛權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不允許超過必要限度,濫用自衛權。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壹項重要權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護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持續的非法侵犯。但是,公民的正當防衛權並不意味著公民可以隨意防衛。只有正當防衛行為才是正當行為,不承擔刑事責任。只有正確行使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和手段,才能達到正當防衛的目的。如果行使不當,就會危害社會,轉化為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 *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