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公安局的收費標準是根據所提供服務的種類和內容來確定的。壹般來說,公安機關會提供現場集市服務、上門服務、專場集市服務等不同類型和層次的服務,每個服務和層次的收費標準都不壹樣。此外,公安處將根據涉案標的大小、案件復雜程度等因素確定具體收費金額。總而言之:
煙臺市公安局的收費標準是根據所提供服務的種類和內容以及案件的復雜程度來確定的,每個服務和級別的收費標準都不壹樣。如果需要公平服務,建議先了解自己需要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水平,咨詢煙臺市公安局,獲取準確的收費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公證處按照下列標準收取公證費: (壹)認證合同、協議的費用每份不超過50元,但涉及財產關系的按比例收取;(二)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囑、遺贈的,收取受益費的2%,最低收費50元;(3)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過)刑事處罰等證明。,每件收費不超過50元;(四)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和資信,收費標準為每件30至100元;(五)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每次收費不超過五十元;(六)對於證據保全,每項費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七)進行現場監督,每次收費不超過壹千元;(八)保留遺囑的,每人每年收費五十元;(九)證明財產清查清算收費每件不超過300元;(十)其他民事訴訟活動,每件收費不超過五百元。”
《山東省公證服務收費標準》規定:“現場公證服務費:現場監督(保全證據)按標的金額的8%收取,最低200元;存貨(遺產的存貨)按標的金額的5%收取,最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