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的二十級軍功制度是商鞅變法中為提高秦軍的戰鬥力而設立的。為了獎勵軍事成就,商鞅規定,所有在隊伍中的人,無論其家庭背景如何,都將根據其軍事成就的大小獲得獎勵。即使是秦國的宗室也是如此。在宗室中未立軍功者,不得入宗室冊,不得封號。
擴展數據:
秦軍設置了20級軍功爵位制度,不同的爵位妳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秦軍的待遇如下:
在軍隊中,軍銜不同,每頓飯吃的食物甚至也不同。三等爵(贊馬道)有壹桶精米、半升醬料和壹盤蔬菜湯。有兩個軍銜頭銜的只能吃粗飯,沒有頭銜的普通士兵能填飽肚子就不錯了。
軍功章可以流傳下來。如果父親戰死沙場,他的貢獻可以記錄在兒子身上。如果壹個人贏得了兵役,整個家庭都可以受益。
當頭銜到了五位偉大的醫生手中時,妳可以支付300戶的房租。如果妳在軍事上表現突出,有足夠600戶人的溫飽,妳可以養壹個秀才(妳自己的家臣和武士)。秦朝的俸祿主要是小米,其記錄單位是“石”。
百度百科-秦朝二十級軍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