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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新規定2021?
重婚罪的處罰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居民在婚姻存續期間應自覺履行婚姻義務,不得主動重婚。詳情如下:

2021重婚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1.對於重婚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屬於自訴範圍,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追究其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重婚罪屬於輕微刑事案件的範疇。壹般來說,重婚罪是被忽視的。

重婚罪需要什麽證據?

重婚罪中的後婚有兩種形式,壹種是有結婚證的合法婚姻,另壹種是沒有結婚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婚姻。因此,重婚罪需要什麽證據,具體有兩個分值:

1.持結婚證合法結婚:這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包括結婚登記或偽造結婚證等直接證據,以及與他人所生子女的出生證明。

2.未取得結婚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這種情況下,因為沒有像上壹種情況那樣的直接證據,所以取證比較麻煩。可以收集的具體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壹方的保證書、供述、婚外情雙方的照片和視頻、雙方發送的親密短信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258條規定,重婚罪的刑罰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屬於自訴案件,屬於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因此必須符合自訴條件,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重婚罪自訴人最重要的是收集證據,證明對方與他人確實以夫妻名義生活。要證明另壹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必須自行收集證據,包括:

1.到居委會、村委會領證,居委會出具另壹方與他人* * *以夫妻名義居住的證明。

2、對方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在附近居住的人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