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律師比普通人更了解法律的規定和規範制度,有沒有針對律師的投訴或檢查?壹般來說,律師都知道最害怕的投訴是偽證投訴。包庇罪是我國刑法中專門為律師職業制定的罪名,是為了規範律師工作,而不是顛倒黑白。
無論普通人還是律師,每個人的欲望都是壹樣的,但律師可能會更有自制力,更能基於對法律的理解意識到違法後的嚴重後果。然而,律師也面臨著巨大的誘惑。同時,如果他們沒有完全遵守職業道德或風險意識薄弱,再加上社會上各種人和利益的誘惑,他們很可能會進行嘗試。偽證罪就是為了控制和懲罰這種犯罪。
如果律師在取證過程中存在不規範的操作行為,或者直接非法取證,那麽就有非法取證的嫌疑。因為壹旦律師涉及偽證指控,他可以先被關起來,然後進行核實和調查,包括他以後的職業生涯都會受到影響。誰會找壹個被投訴作偽證的律師去打官司?即使情節嚴重,在他出獄後,他的律師執照將被吊銷,他將被禁止繼續以律師身份執業。因此,偽證罪的投訴對律師的職業生涯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