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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業費什麽時候交?
《民法典》規定,物業費繳納時間自業主接管房屋拿到鑰匙或者開發商通知交房之日起計算。

無論業主是否按期接管房屋,物業費都將從開發商通知交付之日起計算。如果業主拿到了新房的鑰匙,就應該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對於已購房但未入住的業主,壹年內按標準的50%繳納物業費,壹年後未入住的業主按100%繳納。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物業費需要多久繳納壹次。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其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未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繳納;在合理期限內未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催繳物業費。

綜上所述,具體時間可在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註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944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其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未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繳納;在合理期限內未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催繳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