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為了子女的利益幫助子女保管財產或作出處置財產的決定不違法;
2.私自挪用孩子的壓歲錢是違法的。
成年人給子女發壓歲錢是壹種贈與,形成贈與合同關系。壹旦壓歲錢被孩子們接受,贈與合同就成立了,父母無權沒收。
根據法律規定,沒收孩子的壓歲錢供自己消費是違法的。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時,在作出涉及被監護人利益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時,應當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和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監護人不得幹涉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第三十六條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資格,采取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指定監護人:
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不履行監護職責拒絕將部分或者全部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急狀態的;
(三)其他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本條所稱有關個人和組織包括: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其他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成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民政部門以外的個人和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由民政部門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