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種觀點認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高速公路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公裏,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裏,高速公路標誌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因此,如果您保持每小時60公裏的速度行駛並在最右側的慢車道上行駛,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可能會影響其他車輛的通行。
另壹種觀點認為不能。車速需要根據不同路段、不同情況、不同限速來確定,不能壹概而論。壹些路段將限速每小時80公裏。此時應註意加速行駛,並時刻註意路標的相關指示。如果妳壹直以每小時60公裏的速度行駛,可能會違反某些路段的限速規定,存在安全隱患。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應註意以下事項:
1.當從匝道進入超車快車道時,同時註意左側駛來的汽車,同時緩慢加速,估計足夠的距離後再超車並加速。
2.超車時盡量不要占用最內側車道讓給其他車。如果妳占據了那條車道,他必須在妳的右邊超過妳,這對妳和他都很危險。
3.超車應該從左邊。右側超車更危險。
4.變道時,看後視鏡、側鏡、偏頭,看那個車道的交通情況,有足夠的距離就插隊。
5.晚上盡量不要開大燈,尤其是對面來車時,會對來車的行駛造成瞬間的光盲。試著使用前燈。
6.提前準備,註意出口,提早切入出口車道。
7.如果妳錯過了出口,不要倒車,開到下壹個出口,然後掉頭回來。
綜上所述,雖然在高速公路上以每小時60公裏的速度行駛是合法的,但在實際操作中需要根據不同的路段、不同的情況和不同的限速進行調整。為確保行車安全,建議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時刻關註路況和限速標誌,合理選擇車道和車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八條
小型客車時速不得超過120公裏,其他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00公裏,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80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