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師函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出具。在出具律師函之前,首先要明確這個律師函的目的,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麽。其次,我們需要當事人提供與此事相關的所有證據材料,進行審查。最後可以理清事件之間的邏輯關系,構建律師函的整體框架。以索要工程款為例,律師函應包括以下幾個部分:壹、表明委托關系。比如某律師事務所受A公司委托指派律師就妳公司拖欠A公司工程款的相關事宜出具本律師函二、陳述雙方的合同關系。例如:某年某月某日,貴公司與A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工程價款”、“付款時間”、“違約責任”等條款的內容第三,描述雙方合同的履行情況,如A公司完成的工程量、貴公司應支付的工程款等;第四,對方公司的違約行為及違約責任;第五,註明律師函的目的,如要求貴司在收到律師函後幾天內支付剩余工程款和違約金。以上五點是項目資金律師函應涵蓋的內容,專業性較強,應由專業律師出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九條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當按照約定,就有關法律問題向委托人提供咨詢意見,起草、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其他委托的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