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簽字人作為代理人簽字,且有合法的代理手續且貸款人知道自己是代理人,則簽字人不承擔法律責任,應由實際借款人負責還款。
2.如果借款是在沒有上述情形的情況下為他人簽字的,簽字人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屬於出借人,負有償還借款的法定義務。如果實際貸款人屆時未能償還貸款,簽字人應負責償還。
3.如果是夫妻借款,配偶簽字意味著夫妻共同負責簽字借款。
壹般來說,借條的簽署只有三種可能,即借款人、擔保人或見證人。由於性質和關系的不同,這幾類人在法律責任上有很大的差異。人們普遍認為:
1.如果借款人簽名,則視為借款人。借款人與實際借款人不壹致的,必須有相反的相關證明,否則承擔還款責任;如果在後面簽字,且剛好在簽字同壹行的下方,可以認為* * *是同壹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
2.凡是在借條上遠離借款人簽名的空白處簽字的,壹般都被認定為見證人,不承擔還款責任,但最好標註見證二字,否則極有可能被認定為與借款人* * *並承擔還款責任。
3.對該筆貸款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應在簽字處註明保證人字樣,否則,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不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
他人在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但未表明自己是保證人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文章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