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是:
1,主語要素:主語是壹般主語;
2.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體要件:客體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4.客觀要件:客觀上,行為人具有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盜竊罪的量刑標準: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案件的立案標準如下:
1,盜竊壹千元以上至三千元為數額較大;
2、三萬元到十萬元是數額巨大;
3、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
綜上所述,壹般盜竊公私財物達到1000元,那麽就可以認定為盜竊罪,也就是說盜竊1000元就可以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265條
以營利為目的,竊取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竊取、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