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作為環保局局長如此傲慢和無法無天,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恐怕不足為奇。據有關人員實名舉報,盧誌武在縣內三家賓館宴請兒子,並在兒子再婚時收受禮金;讓壹群汙染企業?興風作浪,正常生產,接受兩家公司的委托,向環保核查組贈送2.5萬元禮品。這是違反紀律的。
在這份長達11頁的紀委內部通報中,除了環保局長壹職的違紀違法問題外,還詳細列舉了盧誌武的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主要涉及接待超標準、超預算、管控不嚴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虛報年齡等。盧誌武在擔任內鄉縣人防辦主任期間,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沒有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的情況下,他簽字同意收取招待費73萬余元,其中67萬余元超標。僅在2016年,超出預算的費用將超過510000元。
作為這個集團的壹員,糾正錯誤和戰鬥而不指出盧誌武的行為和違紀違法行為也是錯誤的。另外,據紅星新聞報道,該記者的舉報材料呢?直指內鄉縣環保局的不作為和混亂。?要求追究內鄉縣環保局違法管理、濫用職權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作為團隊成員,很難逃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