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理破壞。如推搡、拳擊、扭臂等手段和器械傷害家庭成員、冷凍饑餓、性虐待等。,使被害人身體受到嚴重損害;
2.精神迫害。以威脅、恐嚇、虐待等方式幹涉配偶的行動自由。,尤其是不要與其他異性交往而忽視對方的感受和需求;
3.性虐待。強迫配偶違背其意願發生性行為,或強迫其發生不可接受的性行為,損害其性器官,並強迫其拍攝淫穢照片或視頻;
4.濫用體罰。經常打罵家庭成員,如果他們生病了就不給治療等。,具有連續性的特點;如懲罰家庭成員、強迫過勞、禁閉、限制行動自由;
5、經濟虐待。剝奪生活必需品,拋棄家庭成員,限制配偶的開支等。
二、處理家庭暴力的方式如下:
1,向他人和其他組織求助;
2.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
3.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法律援助;
4.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第三,家暴離婚有賠償嗎?
實際上,以下因素通常會影響賠償金額: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利潤;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上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有明確規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簡而言之,妻子毆打丈夫屬於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直接影響受害者的身體,給受害者造成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在法律上被認定為身體虐待、精神迫害、性虐待和體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