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寶上提交訂單後不付款算違約嗎?
“這個問題既新穎又特殊。魚魚也是淘寶的買家之壹,我認為我熟悉淘寶的基本購物流程。淘寶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也引發了壹些法律問題。其中壹條是網友的提問。雖然在實踐中可能沒有意義,但出於興趣,我決定用現在學到的壹點知識做壹個簡單的分析。我們先來看看淘寶的購物流程。淘寶的壹般購物流程是:賣家在其店鋪的網站上展示商品,買家看到後可以拍照,支付支付寶(淘寶收錢),然後賣家發貨。收到後,買家將前往支付寶進行確認,並將支付寶中的錢轉移到賣家的銀行賬戶中。運用合同法來分析,賣方在其店鋪的網站上展示商品,並確定了數量、價格、運費和交貨方式,符合要約的特征,因此可以視為要約。雖然要約是向不特定的人作出的,但要約並不壹定要向特定的人作出。買方對商品拍照視為接受賣方的意思表示,可以視為承諾、訂單生成和合同訂立,但並未生效。淘寶有壹個規則,如果買家三天未付款,交易將自動關閉,賣家也可以以缺貨為由關閉交易。因此,在淘寶上提交訂單後,不付款不屬於合同達成後的違約行為。買家拍下商品後,向支付寶付款,但此時,錢並沒有到達賣家的賬戶。我認為這可以參考合同法關於約定支付的規定。如果未支付約定款項,主合同將不會生效(如果買方三天未付款,交易將自動關閉)。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