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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吸煙處罰規定
法律分析:

在公共場所吸煙的,處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公民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有權要求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履行本規定的職責;有權向衛生行政部門舉報違法行為。違反規定使用明火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最多可以拘留五天。1.在高鐵列車上吸煙將被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罰款或禁止乘坐180天的列車。吸煙造成火車起火等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吸煙者的刑事責任。2.根據最新規定,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在其他列車禁煙區吸煙,將被公安機關處罰,或將被列入懲戒名單,限制乘坐列車,期限為180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壹)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的;(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衍生問題:

在公共場合制作視頻是否侵犯隱私?

在公共場所拍攝視頻侵犯隱私。關於隱私權,根據現行法律,必須是以營利為目的,所以只要不是以營利為目的,就不構成侵犯他人隱私權。即使在公共場合,壹些隱蔽的部位也不能隨便拍。比如用高倍像素放大行人胸部、胯部等隱蔽部位,即使拍攝地點在公共場所,也是違法的,因為這涉及到對方的秘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