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因疏忽大意而發生火災,導致森林火災,並且林地面積超過兩公頃,則可以按照火災損失罪追究刑事責任。故意放火焚燒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火災的,應當立案;過火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的為重大案件;林地面積在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為特別重大案件。因火災引起森林火災,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林地面積5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屬於特別嚴重案件。故意放火焚燒樹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處3年以上0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0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構成失火罪的,根據相關法律,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百壹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