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是建築工程主體結構安全的重要材料,直接影響建築工程的質量和結構安全。為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國家對預拌混凝土實行生產資質認定制度,取得相應生產資質的企業可以生產和供應預拌混凝土。目前,市場上個別單位和人員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非法生產、供應和使用不合格預拌混凝土,給本市建設工程帶來極大的質量隱患,嚴重損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保證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現公告如下:
壹是嚴禁所有建設工程(包括農村自建房)使用無資質企業生產的預拌混凝土。使用不合格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將責令整改,未整改的工程不予驗收或備案;對不具備預拌混凝土生產資質的企業或個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是嚴禁有資質的預拌混凝土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委托無資質的企業或個人代為生產預拌混凝土。
三、重點工程或相關預制企業經批準自建的攪拌站,僅供本工程和本企業內部供應,嚴禁銷售預拌混凝土。
四、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建設、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按照有關規定對其不良行為進行記錄和公示,並列入黑名單予以曝光。
五、我市已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不分* * *等級的企業有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