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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武力震懾武裝挑釁者是我們的原則還是藝術?
無論是原則還是行動都要以武力威懾挑釁者。

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武警部隊通過展示戰鬥力和打擊違法犯罪的決心,迫使事件制造者和參與者停止違法犯罪活動的戰鬥方式。武警的戰術之壹。

目的是影響尋釁滋事者的認知過程、情緒和意誌等心理活動,使其認識到犯罪的性質和後果,情緒動蕩、意誌動搖,害怕難以承受的嚴重後果,消除僥幸心理,自願放棄非法手段和訴求,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接受正規的辦案程序。

實施軍事震懾的基本條件是擁有足夠的軍隊控制局勢,並決心使用軍事手段打擊違法犯罪。

主要手段有:

1,顯形造勢。通過調動部隊、部署封鎖等措施進行有針對性的演練和演習,以顯示部隊的實力和平息事態的決心,從而對鬧事者施加巨大壓力;通過軍事訓練、軍事表演、武器裝備展示等。,鬧事者受到驚嚇和動搖,他們最初的嘗試和要求被放棄。

2.軍事打擊。通過發射煙霧彈或催淚彈,采取逮捕首要分子、武力阻攔和驅散等軍事行動,顯示了部隊參與處置的決心和控制局勢的能力,使鬧事者放棄僥幸心理,停止違法犯罪活動。